在协议离婚和法院离婚调解成功出具的调解书中,离婚双方对支付抚养费的金额达成一致。但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认为,其现在的收入状况与离婚时有了降低,已经无法承担以前的抚养费,并要求降低抚养费的金额而产生纠纷。
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收入情况较之协议离婚、调解离婚时有显著变化,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予以适当调整降低
资深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纠纷、股权纠纷等法律事务的处理,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