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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予百姓 忠于法律

    怀着对法律的敬意和对律师事业的向往,在一九九九年踏上了律师执业之路,一路风雨而来,时至今日。既感受到法制的日益完善,也历经了民间的无常讼争,但那爱予百姓、忠于法律的心始终没变。

    爱予百姓,始于在个案处理中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守。

    二○○○年三月的一天,沈某在停泊于常州市青龙桥至三号桥的航道里的船上午休,岸边一棵枯死的大白杨被风刮倒后将其压伤。经医院抢救才转危为安,但沈某却永远不能站立起来了。唐爱忠律师作为沈某的代理人,通过走访村民、调取档案等,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审判程序,使沈某的23万多元的赔偿金全部到位。同时,也促使政府相关部门对全市的枯死树木进行安全处理,惠及了全市百姓。

    忠于法律,源于在个案处理中对法律的坚持。

    二○○一年九月的一天,许某与孙某因夜宵摊位的摆放发生争执,许某纠集李某等八人,携带钢管等物,围住正在摆摊的孙某等人,威胁其让出摊位而引起冲突,李某等人持钢管围住孙某一阵乱打,后逃离现场。孙某因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李某等人被公安部门抓获,后检察院以李某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唐爱忠律师作为李某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坚持以法律为准绳,认为寻衅滋事罪主观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李某等人在本案中的主观动机是因不满摊位的摆放而报复泄愤,不符合寻衅滋事罪主观上的流氓动机与客观上的无事生非。寻衅滋事罪的指控不能成立,更不能构成数罪而数罪并罚,此辩护意见终被法庭采纳。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勤于学习,在不断更新法律知识的同时,十分重视律师自身的专业化发展。潜心于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不仅收集、掌握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系统学习了该专业的技术知识。为专业化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不仅注重律师服务领域的开拓,而且重视实践经验的总结,撰写了律师在代理原告时的注意要点、律师在代理被告时的注意要点等文章。

   ‘梅花香自苦寒来’,苦练内功、刻苦实践其中‘苦’实为通向成功的桥梁,更是爱予百姓、忠于法律的基石。唐爱忠律师的出色的工作赢得了社会的肯定,被评为常州市司法局年度先进个人、律协    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所办案件被司法部评为百优案件之一。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漫步从头越。

    坚信爱予百姓、忠于法律的道路将永无止境!

    唐爱忠律师

    资深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纠纷、股权纠纷等法律事务的处理,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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