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常州外地的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由于一审法院认定具有强奸罪从重的情节,故一审判决的量刑很重;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是否具有从重的情节有不同的意见,法院判决未能采纳一审辩护律师的意见。潘某在二审的上诉期限内委托唐爱忠律师提起上诉,现该案已经提起上诉并被二审法院受理。
资深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纠纷、股权纠纷等法律事务的处理,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