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丹阳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有业务往来,丹阳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欠扬州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巨额货款未能及时支付。扬州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经多方比较,从扬州长途奔袭至常州,诚恳地委托常州的唐爱忠律师处理该纠纷。唐爱忠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律师工作,并申请法院对被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告在获知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立即表示愿意与原告扬州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协调处理,立即支付全部货款。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唐爱忠律师主张在法院从被告账户划拨全部的货款和诉讼费用后,原告申请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该主张得到了被告及法院的支持,唐爱忠律师的解决方案在极短的时间里有力地维护和实现了委托人的全部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