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王某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张某结欠王某货款并出具欠条一张。但在出具欠条后,张某一直避而不见王某,更谈不上及时支付货款了。故王某委托唐爱忠律师起诉到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通知张某到庭应诉,但张某仍然未能按时到庭应诉,故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支持王某要求张某支付全部货款及利息的主张。
资深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纠纷、股权纠纷等法律事务的处理,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