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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打赏案件二审胜诉

 一审判决北京某公司返还某未成年人在网络上用于打赏的巨额购币款,北京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法院采纳未成年人代理人唐爱忠律师的代理观点,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唐爱忠律师

    资深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纠纷、股权纠纷等法律事务的处理,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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